您好!张三和李四打架,双方都没受伤,李四的女儿前来帮助,张三一挥手结果李四的女儿摔倒了,

李四的女儿骨折了,请问张三属于刑事犯罪吗?谢谢好心人还得麻烦你一下,比如当时在场的只有张三李四还有女儿,这怎么证明呢
2026年09月22日 19:12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那就要看张三的的挥手是否是存在伤害的故意,而且构成他人的一定程度的伤害,则会是刑事犯罪。但是你所说的骨折法官可能认定为社会危害性不大、后果不严重,只是让李四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民警在处理这些案件的时候,也选择调解为主,不会上升到法律层面。但是如果对方执意要告的话,也不一定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网友(2):

如果有证人能够证明张三不是故意导致李四女儿受伤的,就不是刑事案件。意外伤害一般通过经济赔偿也就解决了。

网友(3):

看伤势是什么样,伤在什么部位了,刑事犯罪的伤情鉴定要看伤的情形和部位。
其次看张三是不是故意行为 我认为应该不是犯罪 最多可以认定为违法行为

网友(4):

看《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第二十八条有没有法律效力。回答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