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需要,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可以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但如果办理的是诉讼离婚手续,则不需要等待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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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77 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双方如果已经协商好离婚事宜,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应当携带的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结婚证原件;3、离婚协议书;4、双方个人的近期免冠照片(2寸)
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没有冷静期要求。
1、双方自愿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符合离婚条件的,暂时不发离婚证,不马上解除婚姻关系。
2、离婚冷静期是30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30天的冷静期限届满后,双方(单方不可以,必须双方)应当在30天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发给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4、在后一个30天内,当事人未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不发生离婚的效果。
婚姻律师李晓娟浙江六律律师事务所 婚姻..知乎
现在离婚要准备什么,都会有30天冷静期吗,最快...长按识别二维码 阅读全文
都需要渡过一个冷静期的。
新的《民法典》对离婚的问题有30天的冷静期。
这个看你自己
本身没多大问题
只不过需要理解
不然有点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