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强制征用必须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或者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并给予一定的赔偿。但各个地方和地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再细化执行规则。 你们的自治县是否有相关的条例办法,看看上面怎么规定的,对政府的强制征用的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可向实施行为的本机关要求审查要个说法 你说的情况可以向其主管上级申诉,对其进行监督;或者是行政诉讼。 你说的这种情况government明显是以quanli赚外快,估计征用后要改成建筑用地。 只是个人意见,具体情况估计要比你说的复杂的多 那去市里讨个说法吧,如果非要坚持的话,要求自治县的主管上级对其行为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