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9=52本,是小林,小李,小陈,小陈的。减去小林和小李书的本数就是52-24=28本,等于是两个小陈的书本数,把28÷2=14本,也就是小陈的书本数。29-14=15本,及小李的书本数,23-14=9本,是小林的书本数。
所以小陈14本,小李15本,小林9本
三人共有:(23+29+24)/2=38本
那么,小李有:38-23=15本
小林有:38-29=9本
小陈有:38-24=14本
小林9本,小陈14本,小李15本
三人共有书(23+29+24)/2=38
小李有 38-23=15 本
小林有 38-29=9 本
小陈有 38-24=14 本
小林5本,小陈14本,小李15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