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把人本主义的精神发扬光大,通过以自我意识为核心的认识论,达到了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他提出“人为自然界立法”的口号,这对于从培根时起的“向自然学习”,是根本的翻转。他还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基础》一书中说明,人是理性存在者,不受经验的因素所决定,因此是自由的。自由的应有之义是不受任何限制,它本身就是无条件的、绝对的。自由的伦理意义在于“善良意志”,即:以善良自身为目的的意志。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有趋善避恶的倾向。善良意志的自律称为绝对命令,绝对命令是无条件的,或者说是以自身为目的的合理要求,这具有这样的普遍形式,“总是按照那些同时可以成为普遍规律的规则行事”,我的规则同时也就成为普遍规律。绝对命令的一般内容是:“始终把人当作目的,而不把人当作工具”;“每一个理性存在者的意志都是颁布普遍规律的意志”。把人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要求提高到道德形而上学的高度。
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中最有名的一句话之一:”我要限制(也有译作“搁置”、“悬置”、“扬弃”等等)知识,为信仰留出地盘“。在康德的时代,科学得到巨大的发展,而形而上学却在诸如“上帝究竟存在还是不存在”一类的问题上争论不休,停滞不前。康德解决了这个问题,他从人如何认识世界的角度入手,阐明了人的理性是不可能去证明这些超验之物的存在性的,他又区分了自然(类似于知识、科学所在的领域)与自由(类似伦理道德所在领域)两大领域,从而将“上帝、灵魂、自由”赶出了自然领域(即不能用逻辑、科学证明其存在性),而把它们作为自由领域的范导性前提(这个我没有读过原著,所以不太清楚,我的理解是“上帝的存在可以引导人向善,所以假定它存在”)。
按照谢遐龄老师的说法,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是“砍下自然神论头颅的大刀”(一本很薄、话说得很白的小册子,很不错《纯粹理性批判》导读,网上有下载),因为是康德第一个如此光明正大地把上帝赶出了自然领域(完全出于理性、通过严格的论证,而非出于什么逆反心理),上帝不再是控制人的一切的存在,这个角度上,可以说是人的解放。
二楼、三楼说的都很好。康德发动了哲学领域的哥白尼革命,“知性为自然界立法”,揭示出了科学发现等过程中人的主动因素起着多么巨大的作用。这是自然领域,而在自由领域的发展就更重要了,那是《实践理性批判》讨论的内容(“实践理性”与“纯粹理性”的区别,大致可以理解为“如何理性地行动”和“如何理性地认识事物”之间的区别,前者关乎道德,后者关乎科学、发现、认识等),康德说“自由”不是随心所欲(那样的话人是被自己的欲望束缚,是不自由),而是人能够按照自己的理性规定的法则行动,是克服自身欲望的一种能力(仅当欲望要违背心中的道德律时,和禁欲主义还是有区别的),用我们熟悉的话,像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等等,人心本有的力量、人心本有的自由,由他揭示出来了。我想这种发现本身,就是非常伟大的。
人为自然立法
“自然”是一切可能经验之表象的总和(并不是自然本身),这个表象的领域就构成了“现象界”
自然界的普遍必然联系(即法则)不是自然本身固有的,而是范畴加给它的。
所谓的自然属性就是范畴。
而不是人的解放的自由!
今天我们用亚里士多德来看科学的话。
那么,所有分科之学都是这些范畴的经验的中心主义。(包括心理学,生理学和人学)
而丧失自然而然的人本身。
问题在于怎样理解和确认世界之“本”。 马克思以前的一切本体论都是与人无涉20世纪后在德、法等国出现的一批人本主义思想家继承了先辈 们的思想,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