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2、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
3、综上,提问者所说的未成年人财产的监护人应首先是未成年人的母亲,如果母亲不具备监护能力或者不利于财产的监护,可以依法起诉变更。鉴于提问者的特殊情况,也可以通过第三方协调的方式,确定有利于财产监护的方式和人选。
小孩的第一监护人保管。如果怕一方保管不放心,可以和爷爷奶奶共同保管,去银行办理共同账户,取钱的时候所有人都到场才能取走钱,否则任何一个人都取不走钱。
保管的话要看你们这个大家庭谁最有能力和经济头脑。更重要的是要你们一家互相团结,信任!否则会很麻烦的,到时自家人扯皮谁也不想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