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刚进去时做服装说是押金,现在辞职了不退怎么办??

刚进去时说是双休,结果变成单休的,我们是做售楼的,十一上班的结果还没有三倍工资,连加班费都没有的其实这些到没什么,现在我做了三个月了,辞职了,我们是有工作服押金的,本来一开始的时候她说扣的钱是押金,辞职的时候退的,但是现在我辞职了去退,她又说没做满一年不给退,这不是说话不算话嘛,可是又没签劳动合同,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谁知道的说一下帮帮我,如果事情闹大了我有没有优势啊??
2026年09月18日 23:05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网友(2):

掌握先关收据和证据,去劳动局投诉

网友(3):

长这么大,你见过开口闭口要你先去交钱的骗子,
把你的钞票送到他们口袋里,还会乖乖的给你吐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