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缜《神灭论》的逻辑前提是“形神相即”,相即的意思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形神相即,精神不可离开形体而存在。形形质神用者神之质,神直形之用。意思是说,形体是精神赖以产生的物质实体,精神是形体的属性和作用,两者名殊而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