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讲到,受偿权将因不申报破产债权而丧失,是什么意思?可以举个例子帮助我理解吗?谢谢哦

2026年09月22日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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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在破产程序中,因为债务人将因破产而消灭,那么破产债权登记就是最后的确认债权的机会,如果在破产程序终结前没有进行债权申报,那么随着破产宣告的发布,债务人就不存在了,债权人的受偿权也就丧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