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证

我打算起诉一个人,现在那人联系不上,我有其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也去派出所验证过身份证系真实的,我现在想去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但是我担心他冒用他人身份证,请问吐过他冒用他人身份证导致我做出错误的财产保全责任谁承担?我看过其身份证照片比本人略微胖,但是有点神似,他的手机号用了4年也是实名号码,也是用这张身份证开通的,我现在无法确定这张身份证就是其本人,请各位懂得大虾帮助我,小弟感激不尽
2026年09月19日 04:04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一旦出现错误,你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之后你可以向现在的被告追偿。但你连他是谁都没弄清楚,建议你还是慎重点,何况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不能超过你主张赔偿的数额,而且你也要出具财产担保。也就是民事案件,原被告的权利是平等的,原告并不一定占便宜的。

网友(2):

你去派出所验证过是真实的就应该是真的,因为到派出所验证要通过查阅这个人的相关资料,确认相符后才能说是真的,一般人做伪造身份证,不可能在派出所备案一份个人档案吧?所以,只要派出所真的认真给你验过了,说是真的就假不了。

网友(3):

  参照《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