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有相关规章制度,并且提前告知劳动者,是合法的,但扣工资比例应符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合情合理不合法。和公司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有没有规定扣罚的情况,没有规定就不合法。可以到仲裁去告的。
但你负责的项目钱收不回来,老板亏本,可不就得找你嘛,谁知道你和那家欠款的是不是一伙的,所以劝你还是先要钱吧。能要回来都省心,打个官司,赢了也要时间精力。
不合法
如果你在这单货物买卖过程中并无过错,那公司这么做肯定没有法律依据。
纵横法律网 彭昌澍律师
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