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爱人是两个省结的婚。现在我女儿要上户口,派出所讲要另一方户口所在地写一份小孩未入户证明。

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的户口在四川眉山市东坡区,我老公的户口在湖北鹤峰走马镇,现在我婆婆去湖南给我女儿上户口,走马派出所非要我这边派出所出具女儿未在我户口所在地上过户口的证明,其他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都准备齐全了,就是非要我这边的证明才给我女儿上户口,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我也打电话咨询过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他们说四川现在不需要开具这种证明了,所以不给我开具这种证明。他们说出生医学证明上有两页,如果上过户口肯定会撕掉一页的,没撕就证明之前没上过户口,所以不需要开具这种证明。 意思就是说不需要开具未上户证明。但是为什么当地派出所非要证明呢?是他们相关法规没学好?还是故意刁难老百姓?我搞不懂这是为什么?国家的法律法规就是这样执行的吗?尤其是对于我们这种异地结婚人来说,办这些证明很费劲的,真是不能理解,何况我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
2026年09月26日 01:41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律师解答:
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规定,有的问题是领导决策的问题,像你这种问题就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再说人家要求未上户证明也是有道理的,他们可能没有联网。
再者可能人家是故意刁难你呢,适当的采取点别的手段,不说的太明白了,相信你也懂了。至于什么措施自己思考,这个不要追问了。希望帮到您,希望采纳答案。

网友(2):

为了防止一人多证的情况,有这样的事例的,一个孩子在分别在父母的户籍地入户,于是有了两个身份证号,以后会很麻烦的,至于四川不要证明,是因为各个省都可以出条例的,各个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要求的材料也不一样的,比如我在天津入户还要我的无违纪证明呢。

网友(3):

带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的户口本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就可以上户口了。
但如果出生医学证明中出生日期和上户口时间间隔太长,要另一方开未上户口证明也是合理要求,另一方派出所也应开具证明。

网友(4):

最简单的就是请民政的人吃饭,如果有熟人,那就更好了。如果没有熟人,那就托人。如果托人都托不到,那就请客吃饭。如果请客不来,阿弥陀佛!愿佛祖保佑你……

网友(5):

直接联系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