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县里交警做了九年,一直不让转正,都是临时工身份。现在突然无故要解雇我,我可以获得什么经济赔偿?

还有我自己买了八年社保,这最后一年才是单位给我买的。我要是拿不回来经济赔偿,我可不可以拿回那八年的保险费?
2026年09月21日 03:40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劳动者在县里交警做了九年,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网友(2):

不知道你有没有签合同,一:签了合同到期了你可以拿工作一年给你一个月的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没到期单位没有你有符合辞退标准的过错而辞退你可以要工作一年给你二个月的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赔偿金;如果你有过错就拿不到相应的补偿或者赔偿;二:没签合同的话要从2008年2月1号起到你结束工作止的损害赔偿金(包含已支付工资)=你的月平均工资X2X劳动关系持续时间(以月为单位);关于社保的问题你带好相应的材料证据去找社保局反映一下。

网友(3):

你是什么岗位,是否属于工勤人员,另你自己买了八年的社保是以怎么样的形式缴费的?

网友(4):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