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欠饲料款,如何讨要

2007年我开始为一家养殖场供应饲料,但是货款一直都没有结算 直到2008年末,我停止了对该厂的供货,该厂总共欠我饲料款6万余元,我手里有两张厂方出具的欠据,写明了款项内容和价格,有厂子负责人(非法人)和接受货物人员的签字和公章,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欠据上也没有日期,想咨询一下这个钱我该怎么要,在这几年间我也曾经追讨过,但是无果,请问是否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谢谢另:1.如果起诉,应该到我本人所在地区的法院还是养殖场所在地的法院 2.如果需要证据支持欠债期间曾经追讨过,请问如何获得证据,什么样的证据才能算合法的证据。
2026年09月26日 04:59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这是存在诉讼时效问题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如果你在诉讼时效期间追讨过,或者得到对方的还款承诺,将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重新开始计算。比如你第一次主张还款是2008年1月1日,那么诉讼时效至2010年1月1日届满,但如果你在期间为届满前,如2009年1月1日又主张了,那么诉讼时效自重新2009年1月1日开始计算。又比如虽然过了诉讼时效,但得到对方还款承诺,将视为对方承诺履行合同,诉讼时效也重新开始计算。
基于原告就被告原则,这个案件应当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即养殖场所在地法院。
追讨的证据,人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合法来源的均可作为证据,比如周围知情的群众证言(最好有两个以上,跟案件没有利害关系),追讨时对方写下的字据等,或者对方承认有追讨过这一事实即可,或者你有追讨时录下的录音等等

网友(2):

可以起述 .然后用电话录音引诱他们自己说出来

网友(3):

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养殖场所在地的法院,具体可以找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