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货款全收到,货发到客户的指定港口,客户由于自己的原因弃货,交由我来处理

国际贸易中,货款全部到公司的账户,货发到客户的指定港口,客户由于自己的原因弃货,交由我来处理,这次交易也已经完成。我又通过自己的努力把这票货转到别的国家 卖给别的客户,第二次转卖的费用是不是我合法的收入,可否站为己有?
2026年09月21日 04:47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既然客户已经弃货表明目的港的相关费用他也不承担吧。那么他交由你来处理就意味着“你把货给我处理掉,也不要让我交港口的其他费用”。那么怎么处理是你的事,因为这票货已经和他没关系了,只要你替他处理好目的港的事就可以。至于你怎么卖到别的国家是你个人能力的问你,和他无关。
但手脚要干净,最好不要给公司及客户发现!!!

网友(2):

只要手脚干净 第二位客户不找你麻烦 这笔钱你就袋袋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