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欠饲料款,如何讨要

2007年我开始为一家养殖场供应饲料,但是货款一直都没有结算 直到2008年末,我停止了对该厂的供货,该厂总共欠我饲料款6万余元,我手里有两张厂方出具的欠据,写明了款项内容和价格,有厂子负责人(非法人)和接受货物人员的签字和公章,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欠据上也没有日期,想咨询一下这个钱我该怎么要,在这几年间我也曾经追讨过,但是无果,请问是否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谢谢另:如果起诉,应该到我本人所在地区的法院还是养殖场所在地的法院 谢谢 在线等待
2026年09月25日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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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对于未定清偿期债权的时效期间的计算是以权利人通知履行后,催告期间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的。诉讼时效可以因为权利人提出履行的要求发生中断。
通俗的说就是,你的欠款的诉讼时效现在是以你最后一次追讨债款时约定的还款最后日期开始计算,如果超过两年,就可能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没有约定,而是要求当面还款,那就是从你最后一次追讨的日期开始起算。当然,这都需要需要证据的支持。
至于起诉的地域管辖,因为你们双方无其他规定或者约定,所以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实行被告就原告,在你所在地区的法院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