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在大部分地区的契税是归财政局管理的,国家已经下达相关规定,以后会慢慢地收归税务部门管理,只是需要一段时间,所以临时还是归财政局管理。
对于您说的这个事情,开发商是没有道理的。只要您已经交发契税、办齐了相关的手续,房管局就应该给您发证。现在的问题是工作人员不给您递交手续吧?那您就可以依据购房合同的相关条款跟他理论,这个开发公司又不是只有法人代表一个人,找其他管事的。实在没人管就去消协,再不行就到法院起诉他,现在打个官司还不是家常便饭。
道理很简单:如果电业局局长被拘了,是不是就可以给全市人民拉闸停电了?
送这帮家伙两个字: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