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方不给钱,可以回去住吗

2026年09月22日 22:25
有1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法律主观:

每一份已经生效的 判决书 ,都是有执行力的。这时可以向作出 一审 判决书的人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执行对方应付的金钱义务。你需要向法院提交 强制执行申请 书,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证明,以及已生效的 民事判决书 。人民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对方履行 离婚判决书 中金钱给付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将会强制执行对方财产。 而申请强制执行也是有一定的流程要求的,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步骤如下: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 身份证 明、判决书原件、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到法院的 立案 庭去进行执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后,强制执行申请就算是完成了。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