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违法行为。高利贷本身就是违法的,而未成年人不是完全民事责任人,而且不具备偿还能力。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法律分析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高利贷本身属于违法,不受法律支持。
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论是否高利贷,与未成年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均属于无效合同。该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没有法定偿还义务。
这应该是犯法的了。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责任人,就算正常放贷了,法律也不支持,何况高利贷本来就是非法的。
当然是犯法的。未成年人不是完全民事责任人,而且不具备偿还能力。
放高利货是犯法的,放给未成年人更是犯法,我们要坚决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