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拆迁分得130万,我作为孙女,是否有权利分到钱?

2026年09月23日 21:01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最近几年我国城市更新十分快,很多城市的居民都可能面临拆迁的状况,而在拆迁的时分普通都会取得一笔比拟可观的赔偿款,但这笔赔偿款可能面临众多分配的问题。

比方家里取得了130万的赔偿款,而父亲曾经逝世了,那作为孙女能否分到一局部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要从不同的状况去剖析。

第一种状况、被拆迁的房子是属于你父亲名下的房子。

假设你所说的家里拆迁取得130万的赔偿款,被拆迁的房子或者土地是属于你父亲生前的财富,那这个钱当然你也有权益分配。

当然详细怎样分配,主要看你父亲生前的遗言,假如你父亲生前指定由你全部继承他的遗产,那你就能够取得这130万全部的赔偿款;假设你父亲生前指定另一个人继承他全部的财富,那你一分钱都没法取得。

但假设你父亲在逝世的时分没有留下遗言,那就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则来执行。

依照民法典第1127条规则,遗产依照下列次第继承:第一次第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次第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依照这个继承次第,假如你父亲逝世之后被拆迁的房产是他的遗产,那你就需求跟你的母亲还有爷爷奶奶以及其他亲兄弟姐妹平分父亲的这些遗产。

第二、被拆迁的房产属于你的爷爷,而且你的爷爷还健在。

假设这130万的赔偿款是你爷爷的房产拆迁款,那至于这笔钱怎样分配,完整由你说了算,任何人都不得干预,不会由于你是他的孙子或者孙女,你就能够无条件请求他分一局部,这是没有法律支持的。

而且你父亲曾经逝世了,对你爷爷奶奶来说,他们的养老可能面临一些问题,所以他们在取得这笔拆迁款之后,有可能会留着养老,关于这笔钱作为晚辈应该尊重老人的分配权。

当然假设你的爷爷比拟心疼你,跟你的关系也比拟好,他愿意分一局部钱给你,那就另当别论了。

第三种状况、被拆迁的房子属于你爷爷的老宅,而且你爷爷曾经逝世了。

假设这个被拆迁的房子属于你们的租屋,而这个祖屋的建造者以及权属属于你爷爷的,那么按理来说拆迁款应该由你爷爷本人支配,但假设你爷爷曾经逝世了,这个拆迁款就变成了遗产,那就依照相关法律规则来执行。

依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则,假如你爷爷留下遗言,那就依照遗言分配这笔拆迁款,假如没有留下遗言,那就依照继承法的继承次第停止分配,这里面的第一次第继承人是依《继承法》第十条规则的次第为配偶、子女、父母。

但是思索到你父亲曾经逝世了,他不能继承这笔遗产,那就能够实行代位继承。

依据《民法典》第1128条规则:“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这意味着你能够继承你父亲应该取得的那份份额,比方这130万的拆迁款有5个第一次第继承人,均匀每个人能够分到26万,那你就能够取得你父亲应该取得的26万这局部。

网友(2):

如果爷爷奶奶健在,那么就轮不到你,而且是否分给你钱,要得到爷爷奶奶的同意才可以。从法律上说你具有这个权利,但还得两位老人同意。

网友(3):

作为孙女其实应该是有权利分到钱的,当然具体要看拆迁款的多少以及家里的分配,然后酌情进行考虑。

网友(4):

如果这个家里边的房子有孙女的,就是有分的权利,如果这个房子和孙女没有关系,就没有权利分钱。

网友(5):

没有权利,因为你家里的人还在,你没有权利继承他们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