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用拳打成眼球挫伤和皮外伤,欲起诉需注意哪些细节

对方两人捂住我嘴拽我头发至角落进行殴打,我仅进行遮挡而未还手,后称原因就是看我不爽。经医院检查,有皮外伤和右眼球挫伤并有视力下降。我们都是未成年人,校方处理无果。因已构成轻微伤,我和父母现欲起诉对方侵害健康权。1.已有医院病历,报案后是否需要到法医中心进行司法鉴定?费用大概多少?2.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多少为宜?是否有相关标准?3.如何证明上述轻微伤是对方的殴打行为造成的?
2026年09月26日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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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回答如下:
一、如果你已报案,警方会根据案情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伤情鉴定,如果需要就会通知你去做。
费用一般为三百元左右。
二、你可以向致害人主张营养费、医疗费、交通等费用,具体要看你的实际支出。
你可以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及相关条款,这个解释里有标准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三、报警后警方就会进行调查,收集证据,询问行为人。
如果你们要起诉,可以到警方复印案卷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