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青海省西宁呆了快半年了,今天派出所过来叫我去办暂住证.可是去了才告诉我来了这么长时间没去办,要

我在青海省西宁呆了快半年了,今天派出所过来叫我去办暂住证.可是去了才告诉我来了这么长时间没去办,要罚款五十才给办,给予的发票没有盖章,也没有签名,不知情的更本看不出是哪里罚的乱,我想请问一下各位,这合理吗,国家有这规定吗?
2026年09月22日 12:35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查了一下《暂住证申领办法》,的确有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一个月以上者,需办理暂住证的规定。如果一个月之内未办理,罚款50元。
就是说,派出所对你罚款50元,是合规的。这一点没有问题。
但如果罚款票据上没有盖章,也没有签名,就不合规了。你可以让他们加盖公章,并签名。否则可以向他们的上级投诉他们。

网友(2):

骗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