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1年4月购入了汽车13w,8月转让给个人,未抵扣进项税,转让价11w,转让后要交增值税

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1年4月购入了汽车13w,8月转让给个人,未抵扣进项税,转让后要交增值税吗?转让价是11w
2026年09月17日 05:25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要交增值税滴!!
采用简易征收方式、 因为如果你们公司如果不是卖小汽车为主营业务的情况下,小汽车的增值税进项不可以抵扣,卖出去时候没有销项,不能开专用发票,就算开了,买方也不能抵扣的、
简易征收方式下的增值税叫做应纳增值税,不属于销项税,但是属于要交给税务局的增值税。那11W,是含税的销售额、
(11/1.04)*0.04)*50%,二楼的那个国税发文件,适用于一般的货物,不适用与汽车、游艇、摩托车这三类消费型资产。可以看看税法书。有时候网上的答案是别人从别处复制的,不一定正确。你最好是看看税法书。

网友(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70号 规定:
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你公司的情况,转让时需缴纳增值税。进项税未抵扣属于自动放弃权利,不影响销售应缴纳增值税。

网友(3):

不需要.
公司出售二手车,会透过车管所,按二手车交易办理,并出具发票,办理变更过户的手续.
公司帐面依发票,只需要做固定资产处置即可.

网友(4):

你公司购入的小车是进入公司的固定资产了没有?
进了的话现在转让就属于处置固定资产,要按照4%减半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