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办是什么机构?有什么权利?

2026年09月23日 08:40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打黑办是个临时机构。一般是由政府牵头,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武警都有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打击黑恶势力,完成任务后应当解散。

2、打黑办的权利:

一、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日常工作,负责掌握扫黑除恶活动动态,做好统筹规划、协调联络、上传下达等工作。

二、协调、沟通各部门扫黑除恶的工作开展,对工作迟缓、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要跟踪掌握,加强督查,督促整改纠正。

三、起草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文件、会议纪要、阶段性总结。汇总、统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四、受理群众举报,对掌握的线索建立相关台账,按照分级分类,移送等办法及时做好交接交办,督促相关部门进行研制、分类、移送、查办。

五、负责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严查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对打击黑恶势力不力,在直接管辖区域范围内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六、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情信息,依法依规,适时开展宣传报道。

扩展资料:

一是要深刻总结这两年专项斗争的情况,把各地各部门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提炼出来,完善打黑除恶长效机制。

二是积极推动有组织犯罪专门立法工作,加强与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内司委、法工委等立法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快立法进程。

三是继续加大督办力度,紧抓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线索,侦办一批影响恶劣的典型黑恶案件。

四是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及时通过公安网、互联网及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及成效,宣传报道打黑除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典型案例,让老百姓看到效果。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网友(2):

打黑办是个临时机构,一般是由政府牵头,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武警都有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打击黑恶势力,完成任务后应当解散。

打黑办的权利:

一、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日常工作,负责掌握扫黑除恶活动动态,做好统筹规划、协调联络、上传下达等工作。

二、协调、沟通各部门扫黑除恶的工作开展,对工作迟缓、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要跟踪掌握,加强督查,督促整改纠正。

三、起草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文件、会议纪要、阶段性总结。汇总、统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四、受理群众举报,对掌握的线索建立相关台账,按照分级分类,移送等办法及时做好交接交办,督促相关部门进行研制、分类、移送、查办。

五、负责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严查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对打击黑恶势力不力,在直接管辖区域范围内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六、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情信息,依法依规,适时开展宣传报道。

扩展资料

打黑除恶的重点打击对象主要有: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参考资料:人民网-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网友(3):

打黑办的性质和权力分别是:

_⒈《行政与行政诉讼法》规定,打黑办,其性质是主管扫黑除恶任务的临时性行政机构,其并非行政主体,其只不负责管理内部事务,不对外行使职权,也不能独立承担由于行使行政管理活动产生的法律责任。

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规定,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各有关部门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政法机关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

网友(4):

打黑办是个临时机构,由司法机关根据机关的规定成立,主要任务是打击黑恶势力,完成任务后应当解散。

网友(5):

是临时机构。一般是由政府牵头,公安,检察、法院、武警都有人参加。具体情况都是由原管辖单位去做,也就是说,侦查还是由公安侦查,公诉还是由检察办,打黑办就是起到一个协调沟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