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学考试高级财务会计习题的一个问题
甲公司2007年有关所得税资料如下:(1)甲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率为33%;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为49.5万元,其中存货项目余额29.7万元,未弥补亏损项目金额19.8万元。(2)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500万元,其中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因发生违法经营被罚款10万元,因违反合同支付违约金30万元(可在税前抵扣),工资及相关附加超过计税标准60万元;上述收入或支出已全部用现金结算完毕。(3)年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年初减值准备为0),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比其计税基础小50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70万元,使存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由年初余额90万元减少到年末的20万元。税法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4)年末计提产品保修费用40万元,计入营业费用,预计负债余额为40万元。税法规定,产品保修费在实际发生时可以在税前抵扣。(5)至2006年末止尚有60万元亏损没有弥补,其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19.8万元。(6)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发生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要求:(1)计算2007年应交所得税。 (2)计算暂时性差异影响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3)计算2007年所得税费用。 (4)编制与所得税有关的会计分录。答案(1)2007年应交所得税=(500-20+10+60+50-70+40-60)x33% 请问题目中的 因违反合同支付的违约金30万元怎么没加上去呢?是不是可在税前抵扣的就不用加上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