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个是2011年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工伤认定的条文,不管是企业工人还是政府公务员,上下班的摔伤都不能算工伤。
公务员上下班摔伤不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公务员不存着工伤,只有“公伤”,也就是因公负伤...这个具体看各地及各单位的规定,反正你们有公费医疗,怕什么!一般不会扣你钱的,除非你和领导的关系很僵
算工伤啊!劳动者在上下班时摔伤当然要算。《劳动法》中有。公务员也是劳动者怎么不算啊
算工伤的
新工伤保险条例,有规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