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增值税计算公式:税额=含税金额/(1+1/0.03)=含税金额/1.03*0.03。
增值税的作用是:
1、有利于保证国家税收稳定、合理增长;
2、有利于促进专业化协作生产的发展和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以及对外贸易的发展;
3、有利于增值税的其他作用。
增值税征收的条件如下:
1、应税行为发生在境内;具体包括:
(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2)所销售或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4)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完全在境内发生的服务、完全在境内使用的无形资产;
(5)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未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未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2、应税行为属于征税范围内 ;
3、对外提供的应税行为,不是单位内部发生的 ;
4、应税行为是有偿的,即具有经营性,而不是无偿的(指不具有经营性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