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秦朝官制,宰相一职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2026年09月19日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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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的丞相是“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的要职,辅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丞相可以开府治事,自辟僚属,即丞相自己就可以成立一套行政班子处理政务,权力极大。秦朝短暂,但“汉依秦制”,看西汉的丞相大权可窥一斑:西汉的丞相府规模宏大,以黄阁为相府政务中枢,设有东曹(主管选拔任用郡国两千石官吏)、西曹(主管丞相府官员的选用)、奏曹(主管奏章)、议曹(主管谋议政事)、侍曹(主管通报和接待宾客)等十五曹。丞相属官还有司职(协助丞相纠察不法官员)、长史(佐助丞相处理政务)。因此,整个丞相府机构健全,处理政务的功能齐备,相当于一个小型的中央政府。这时的丞相有总领朝廷百官、主持朝中大政、召集朝议、决定国家军政大事、封驳诏书、任免和选用官吏、主持郡国大计、考课弹劾百官、对上谏诤和对下执行诛罚等大权,凡是国家要政无所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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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是中国古代最高行政长官的通称。“宰”的意思是主宰,商朝时为管理家务和奴隶之官;周朝有执掌国政的太宰,也有掌贵族家务的家宰、掌管一邑的邑宰,实已为官的通称。相,本为相礼之人,字义有辅佐之意。宰相联称,始见于《韩非子·显学》,但只有辽代以其为正式官名,其它各代所指官名与职权广狭则不同,而且名目繁多。通常和丞相是一个概念。
关于宰相职责,西汉的丞相陈平有过总结:“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遂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也。”汉承秦制,所以说秦朝宰相的职责也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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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负责管理军事大计或其他要务,并辅佐皇上处理国*家大事。逢有机要事情皇帝召集公卿、二千石、博士共同在御前商议,避免专断。一般政务,则由丞相决定即可施行。皇帝有事,常向丞相咨询,丞相有时可封驳诏书,表示对皇帝命令持保留态度。丞相具体职权是:任用官*吏,或是向皇帝荐举人才;对于地*方*官的有考课和黜陟、诛赏的权力;主管律、令及有关刑狱事务;地方上若有暴*动等事,丞相派属官前往镇*压;在军事或边防方面也承担一定的责任;全国的计籍和各种图籍等档*案都归丞相府保存。西汉时御史大夫辅佐丞相,,职掌大致相同,所以不少事务常由丞相、御史共同出面处置。   
丞相之秩为万石,月俸之谷三百五十斛,钱六万。属官有长史二人,为丞相的助手。另有少史、征事等。又设西曹、东曹、奏曹、集曹、议曹等机*构,分管官*吏迁除、郡国事务、章奏谋议、征集租谷等事。汉武帝元狩五年(前118),又置司直,专司刺举百官不法者,从而加强了丞相的监察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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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是最高的行政官,上承皇帝诏命,下统百官,总揽政务。(《汉书·百官公卿表》:「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秦国丞相之设始于秦武王二年,是年设左、右丞相,秦昭王三十二年,改相邦(汉代讳为“相国”)。秦王赵政[3][4]未亲政时,以吕不韦为相邦,并置丞相昌平君,期间或左右二相并置、或设独相、或称相邦。秦始皇统一全国后,以李斯为左丞相,冯去疾任右丞相。秦二世诛李斯、冯去疾,以赵高为中丞相。秦制,出任丞相的人均受封侯爵。

网友(5):

协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