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是单位缴纳的!不需要个人缴纳2、缴费基数不是按照最低工资计算,应该是按照平均工资计算的!3、单位不交钱这个保费(也就是单位需缴纳的18%)也是要给你的,不管劳动者有没有声明放弃,劳动者都可以得到的!4、从你叙述的来看,应该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保费缴纳劳动者是可以要求从1995年起算的!
建议你尽快刚在退休前去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仲裁申请仲裁!一般来讲劳动监察大队很乐意处理这类事情!
你就按规定缴纳吧,一般情况人家是不会算错的。
关系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过走到这步不太好走,那样以后公司也会找你麻烦,没关系只能认了
遇到这样的情况的时候,只要你妈妈能够证明自己是95年开始就在那里工作的话(需要证据,比如考勤表,劳动合同等)去劳动监察大队说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