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交'定金/订金"这个动作还未完成,那一万可以要回来的,如果你交齐了3万,人家给了你一张收据,这个才算是定下来了,现在你们还没定下来,可以向他要回一万的!
收据上怎么写,你看清楚,是“定金”还是“订金”?
如果是“定金”的话,那你要违约,这1万就没定了。如果是“订金”,双反尚有协商的余地。
“定金”在法律上的意义是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买方预先向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和收据上是 “ 定金 ” 的话,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卖方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买方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另外,还规定了“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 。
而“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卖方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买方违约时,可以与卖方协商解决并要求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房地产中介有法律顾问,一般都会用“定金”来保证双方的权利义务,所以买卖房子一定要谨慎。。。
不行。即使1万不要了,按合同法规定要2倍约定赔偿的,最好赶紧把2万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