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不会放人,要看最后的补充侦查情况。
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不能申请国家赔偿。
因为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一个刑事案件可能经历:拘留(一个月)、逮捕(2个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半月审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个月)。
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半月审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个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半月审查)、你可以算下,这样一共就几个月了。
检察院审查后如果起诉到法院,法院根据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又有不一样的审理期限了。
应该还不会放出来的。
扩展资料:
《国家赔偿法》
第一节 赔偿范围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赔偿法
不能申请国家赔偿。
因为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一个刑事案件可能经历:拘留、逮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审查后如果起诉到法院,法院根据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又有不一样的审理期限了。所以,你朋友应该不存在被超期羁押的问题。应该还不会放出来的。
退回补充侦查2次并不意味着案件办理终结了。退回2次之后公安机关还是会将案件再移送检察院。如果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证据充分,就会起诉到法院,接下去就是判决了。如果被法院判决有罪,就不存在赔偿问题了。
如果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仍然证据不足,应该会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存疑不起诉,只有等不起诉决定正式作出了,这时候才谈得上国家赔偿的问题。
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根据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修正。
该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扩展资料: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这里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指做出的有效行政决定的上一年,所以若某个行政决定做出后又在后来因为行政复议而更改的,则以后来的这个决定做出的年份的上一年为准计算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家赔偿
不能申请国家赔偿。
因为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一个刑事案件可能经历:拘留(一个月)、逮捕(2个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半月审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个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半月审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个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半月审查)、你可以算下,这样一共就几个月了。检察院审查后如果起诉到法院,法院根据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又有不一样的审理期限了。所以,你朋友应该不存在被超期羁押的问题。应该还不会放出来的。
退回补充侦查2次并不意味着案件办理终结了。退回2次之后公安机关还是会将案件再移送检察院。如果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证据充分,就会起诉到法院,接下去就是判决了。如果被法院判决有罪,就不存在赔偿问题了。如果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仍然证据不足,应该会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存疑不起诉,只有等不起诉决定正式作出了,这时候才谈得上国家赔偿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经1994年5月1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通过,1994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公布;根据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第2次修正。《国家赔偿法》分总则、行政赔偿、刑事赔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其他规定、附则6章42条,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关6个月是正常的。因为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一个刑事案件可能经历:拘留(一个月)、逮捕(2个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半月审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个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半月审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个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半月审查)、你可以算下,这样一共就几个月了。检察院审查后如果起诉到法院,法院根据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又有不一样的审理期限了。所以,你朋友应该不存在被超期羁押的问题。应该还不会放出来的。
第二,退回补充侦查2次并不意味着案件办理终结了。退回2次之后公安机关还是会将案件再移送检察院。如果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证据充分,就会起诉到法院,接下去就是判决了。如果被法院判决有罪,就不存在赔偿问题了。如果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仍然证据不足,应该会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存疑不起诉,只有等不起诉决定正式作出了,这时候才谈得上国家赔偿的问题。
如果再退侦一次就要放人了
确实是冤枉的可以申请国家赔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