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学校门前100米左右的距离被人伤害致死,学校是不是有管理不当的责任? (住校)

学校说他们没有责任,校方说是周六和周日,但是学生是住校的,校方是不是应当有管理的责任?还有我想知道是不是住校的学生周六和周日在校门前被伤害或是被杀害学校都没有责任?求详解
2026年09月18日 06:00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有责任,是学校的管理疏忽。学校应对住宿生的人身安全负全责的。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网友(2):

有责任,学校有一条:管理不善。住校生能在校外被害,那不是学校责任难道还是家长的责任吗??

网友(3):

那要看学校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例如说住宿学生不可以随意出校门。
我们学校六日就不让出去

网友(4):

求详解,需要你详述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