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附追索权的应收债权出售的会计处理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按协议企业从银行实际取得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协议中约定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现金折扣) 坏账准备(售出应收债权已提取的坏账准备) 财务费用(应支付的相关手续费) 营业外支出-应收债权融资损失 (售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与上述四个科目的借方差额) 贷:应收账款-某单位(售出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银行存款怎么理解?怎么算?20×4年3月15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300 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51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双方约定,乙公司应于20×4年10月31日付款。20×4年6月4日。经与中国银行协商后约定:甲公司将应收乙公司的货款出售给中国银行。价款为263 250元;在应收乙公司货款到期无法收回时,中国银行不能向甲公司追偿。甲公司根据以往经验,预计该批商品将发生的销售退回金额为23 400元,其中,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400元,成本为13 000元,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由甲公司承担。20×4年8月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退回的商品,价款为23 4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甲公司与应收债权出售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20×4年6月4日出售应收债权 借:银行存款 263 250 营业外支出 64 350 其他应收款 23 400 贷:应收账款 351 000 如果有财务费用,银行存款是不是就是就要减去?20×4年8月3日收到退回的商品 借:主营业务收入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400 贷:其他应收款23 400 还有为什么是贷其他应收款?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