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宿舍丢了东西,老板有责任吗?

我想咨询一下,我是饭店的一名切配员前几天新来了一个跑菜员,我觉得他人还可以就和他做了朋友,然后问我要笔记本电脑玩,我就给他了,结果他跑了,钱包里面的四百元现金也拿了,然后老板没有赔偿我任何损失,而且我已经报案了,请问我有权要求饭店赔偿吗?昨天我辞职了。谢谢大家
2026年09月18日 23:02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这是你自己的事情,与饭店无关。(别不爱听,这是事实。)

网友(2):

如果能够证实,该员工入职的时候,手续不全,没有真实的个人资料,那么老板就有责任了。

网友(3):

很同情你,他应该向你提供那个人的信息,至于赔偿是不会有的,因为电脑是你自己给他的,下次不要随便相信别人,尤其是出门在外主动和你套近乎的人,愿你早点找回被偷的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