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受伤后!老师不在,谁负责 ?

我弟弟是中学生,上体育课跟同学踢足球!不小心撞倒了同学,骨折了!医院鉴定九级伤残!对方要求赔偿9万元,但是学校说他们没有责任!要求我们赔偿,但是我在网上查他们貌似该负责!我不是想推卸责任该负的责任我们一定要负,但是学校为什么说他们没责任(医药费我们已经给过了),我想知道的是我们需要负百分之多少?学校方面承担多少?受害方需不需要承担!对了,他们老师一直都不在,说是回办公室了!
2026年09月19日 19:50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请求赔偿的法律依据应该是侵权责任法第39条,您可以参考一下
从你弟弟是中学生来看,应该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受到侵害了
如果你要想让学校承担责任,你需要能够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法条大概的意思就是这样

其实对于您所遇到的纠纷,我认为您可以主张你们不负责任的
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同于无行为能力人,对自己参加这种竞技类体育项目活动应该有一种起码的判断,即很可能受伤
只要你弟弟不是故意的犯规,恶意相撞或者其他类似的缘由,造成对方受伤的,你大可以主张你们不用负责......毕竟是踢球吗...难免摔一下撞一下的...

再说回来,关于学校责任,您要考虑的是老师的在场会避免这一事故吗?如果老师在场也不太能阻止的话,那么很难将此归结于学校失职...而这些举证责任都是由你方来负担的

网友(2):

首先,几级伤残要由专门的鉴定机构来认定,对方要求的数字不能作为依据。
因为在上课,主要责任应该由学校和老师来承担,你们完全不用承担所有责任,能先支付一部分医药费已经说明你们做得不错了。至于最后怎么处理,请教育局出面解决吧。老师回办公室了,那最大的责任就是他,是他没尽到该尽的责任。

网友(3):

你好:
1 学校应该有一定的过失。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2 要对方是未满18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之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3 具体比例,视情况而定。不好妄下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