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方面的,请有关人事比较了解的请帮忙解答一下,谢谢了。。。

第一。店里面说的是未做满一个,要交500的培训费,但是我辞职过后,还可以继续做一个月,而老板不让做了,不让再去上班,这样算不算老板开除员工。是不是可以不用交培训费。。第二,老板规定我们要完成的任务,有些根本就是过期产品,而没有完成。要罚款的话,这样道底合不合理。第三,比如这个月只上了27天班,她是按27天算的工资,那么我们的任务是不是也应该按27天来算。
2026年09月26日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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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1、培训费是用人单位为了培训员工的专项技能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内部的入职培训不能要求劳动者承担培训费;用人单位可以就培训费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违约金不得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还要根据劳动者已经完成的服务时间按比例扣减。如果你没有和单位签订培训协议并外出参加专项培训,不须支付这个培训费。
2、如果劳动合同有工作任务的约定的,工作认为定额必须合理。依你说的要求你销售过期产品不合法也不合理,罚款没有法律依据。
3、从道理上讲,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工作任务,规定的时间还没有到的话应该不能说是没有完成任务。
你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足额结清工资给你,不能扣除所谓的培训费和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工资。
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局申请调解或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