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和总参、总政、总后《关于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入伍的优秀士兵中选拔基层干部的通知》有关规定,部队可以直接从高等学校毕业后入伍的优秀士兵中提拔干部。
一、选拔对象及范围
1、 选拔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录取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入伍后表现优秀的士兵。 2、 基本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或优秀团员,政治合格,立志献身国防事业; 2)入伍满2年以上,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3)担任正(副)班长或技术骨干,有培养发展潜力; 4)年龄不超过26岁; 5)身心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6)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被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 符合上述条件并获三等功、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和优秀士官人才奖的,以及国家“211”工程高校毕业的可有优先选拔。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军区级以上单位树立的先进典型,以及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的少数民族选拔对象,年龄可放宽1岁。 3、 选拔范围:主要是师以下作战部队和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军区级以上单位树立的先进典型,不受选拔范围限制。
二、选拔对象的定职定级
选拔对象入伍满2年不满3年的定为副连职(专业技术13级)四档,中尉军衔二档;入伍满3年以上的从第3年起每年增加一个军衔工资档次,但最高不超过四档。定职定级时间从选拔当年6月30日起算,优秀大学生士兵直接提干后确定的职级、军衔与军队院校本科毕业生相同,工资待遇基本上与同届军校本科毕业生及地方大学生毕业后入伍直接担任干部的持平。
师级单位推荐~大军区审批~条件是年龄在26周岁以下,荣立3等功以上,211或者985重点专业理工科优先,
新政策两年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可以直接题干
原先是优秀士兵、优秀党员、荣立两次三等功
条件就是二本以上毕业大学生,是优秀士兵,26以下。在这个基础上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