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和我的辩护经验,你女儿的情况属于涉嫌故意杀人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而被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开始。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在此期间内,会转为逮捕。然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等候法院审判,直到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目前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刑。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上是不允许家属探视的,只有律师可以。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律师辩护情况。
事关重大,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探视、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可以进一步咨询联系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14岁以上儿童可以根据法律情况判刑,您的女儿涉嫌无意杀人,如果证据可靠,一般不会判处死刑和无期,但是可能会判处3年一上不等刑期,在拘留期间,不带刑具,更不会被打,但是期间可以逮捕,逮捕的时候会先签字然后再戴手铐(正铐),逮捕后的几次传讯会带背铐和脚镣,你要为你的女儿感到可惜啊,因为死刑犯戴的铐子都铐的紧,而且未成年人根本受不了脚镣的,被别人带着手铐脚镣押着走很不舒服的(我想是)进了监狱可能会被打,而且在警察心里感觉不好,像别的犯人有情况出去时,一般是带正铐或者不戴,而您的女儿却会上背铐和脚镣,还会被俩个警察擎着手,押着走。(如果您女儿判的刑期比较重就会像我说的那样,但那样的警察监狱里面还是比较少见的,一般您女儿只会带正铐和脚镣吧,不过很少不戴脚镣或者手铐)
她在里面不会戴手铐脚镣,不会有警察打她啊,但是在里面要工作,牢头会不会打她就不知道了,反正里面的生活不会太好了,肯定会判刑的,因为的她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即使是她亲姐姐也不行。即使判也不会太重,具体几年那法官说了算。
如果是过时致人死亡,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不过是轻微犯罪,可以判缓刑。如果经调查属于故意杀人,罪行就重了。警察在调查案情期间,是不准接近外人的。在里面不会戴手铐脚镣的,警察不会打她的。
应该立即找个律师,向他咨询,脚镣是不会戴,因为她是无意的,不在故意杀人的范围里,手铐说不准,因为法律规定16岁以上,警察肯定不会打他,他没有权利,判刑嘛,可以选择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