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在北京,如何在北京以外得地区设立分公司,如何交税?

总公司在北京是小规模纳税人,从事商业。想在北京以外得地区设立经营部,所有客户的合同都是跟总公司签订,发票也是由总公司开,有几个问题请高手赐教:1、如果各地方的客户不能办理汇款,只给支票,我们是不是必须在各地方开立账户,应该如何办理呢?2、各地方取得收入后,用不用交税呢?发票都是总公司开的,若各地方在交税,会不会交重呢?
2026年09月20日 10:29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分公司可以设立自己的银行账户。
2、分公司取得的收入可以不在当地交税。

有条件:分公司没有自己的财物核算体系,分公司的银行账户纳入总公司银行帐款统一核算。合同及发票在总公司名下。分公司的支出计入总公司的费用。

网友(2):

记住~分公司与支公司有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