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记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2、补充关于企业的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问题,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税前扣除:①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千分之五; ②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千分之三。over
销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