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是你的权利,提前一个月只是通知义务,到期不用经过任何人批准,如果克扣工资或者有其他侵犯权利的行为,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来晚了。。。楼上说的很对。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没啥成本,敢扣你钱嘿嘿。告翻它
他们没权利不批复你。《劳动法》(上网下载)上面说的很清楚,你可以正常离职,还可以拿到工资,协商不通可以到本地劳动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