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仁杰不是文武双科状元。
狄仁杰630年在现今的山西太原出生,早年通过明经及第,也就是通过科举考试而步入的仕途,历任汴州判佐、并州法曹。
大理寺丞、侍御史、度支郎中、宁州刺史、冬官侍郎、江南巡抚使、文昌右丞、豫州刺史、复州刺史、洛州司马等职,以不畏权贵著称。
天授二年九月,升任宰相,担任地官侍郎、同平章事。四个月后,为酷吏来俊臣诬以谋反,夺职下狱,贬为彭泽县令,营州之乱时,得到起复。
神功元年,再度拜相,担任鸾台侍郎、同平章事,迁纳言。用于犯颜直谏,力劝武则天复立庐陵王李显为太子,培植举荐忠于唐朝的势力,成为大唐社稷得以延续的重要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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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杰为人正直,疾恶如仇,把孝、忠、廉称之为大义。狄仁杰作为一个封建统治阶级中杰出的政治家,每任一职,都心系民生,政绩卓著。
在他身居宰相之位后,辅国安邦,对武则天弊政多所匡正,狄仁杰在上承贞观之治,下启开元盛世的武则天时代,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狄仁杰为官为了拯救无辜,敢于拂逆君主之意,始终保持体恤百姓、不畏权势的本色,始终是居庙堂之上,以民为忧,后人称之为唐室砥柱。
他在武则天统治时期曾担任国家最高司法职务,判决积案、疑案,纠正冤案、错案、假案,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
到任一年,判决了大量的积压案件,涉及1.7万人,其中没有一人再上诉伸冤,其处事公正可见一斑,是我国历史上以廉洁勤政著称的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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