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公司开了发票,以B公司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然后B公司写个委托收款说明,声明委托A公司收取客户款项。A公司收到款后,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客户。
然后A公司根据委托收款说明做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客户
贷:其他应付款-B公司 (本笔分录可以和收到客户款的对调,科目改其他应收款就可以了。)
B公司根据委托收款说明做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A公司
贷:应收账款-客户。
上述分录做完,如果A公司不将款项付给B公司,因为属于关联企业,就可以挂账,等以后A代B公司做付款时冲销挂账就可以了。
至于你说的合同是和A公司签订的,其实没什么影响,签订合同不能作为业务已经发生的依据,开具发票的一方才能做销售确认的依据。
我原来做的关联企业多达5个。这种帐很简单。
B计入应收账款,贷 营业收入,A计入其他应付款,将款打给B。
做个三方协议,再做分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