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我借了别人三十万块钱。借条上说钱是开饭馆。每个月付利息六千,三年内还本金。我只付了一...

紧急求助。。我借了别人三十万块钱。借条上说钱是开饭馆。每个月付利息六千,三年内还本金。我只付了一个月利息。后来因为有些矛盾。他叫我还钱。我把钱花来没有了。钱也还不上,他就告我诈骗。请高手指教。这是诈骗吗?急
2026年09月19日 17:45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应该构成诈骗:借款长期拖欠不还的,编造谎言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非法占有且挥霍一空又赖帐的,弄虚作假骗人,不打算偿还的。 在20万以上,数额特别巨大,判10年以上或无期,没收财产并处罚金。

网友(2):

你的钱若没用在开饭馆上就涉嫌诈骗了

网友(3):

如果借钱的当时确实是要用来开饭馆的话,后来因为其他原因导致没有开成而将钱用于他用,只是民间借贷纠纷,不能构成刑事诈骗案件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网友(4):

如果确实是民间借贷,不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