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已经提交过户资料,买方要求取消交易,却不肯付违约金。纠纷

我是卖方,买方付了18万首付,双方已经去交易中心已经提交过户资料,7天后买方要求取消交易,又不肯去交易中心撤销过户申请,也不愿意付合同上1.5万的违约金。房价是50万,双方已经签订合同,但是过户时为节省税费,双方提交过户资料时只写了30几万的成交价格。请问这种情况的合同是否无效,我作为卖方,是否可根据此合同无效向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取消过户,并向买方追讨原合同的3%的违约金。如果不通过法院,是否有其他中心可以解决?另外为配合过户,我已经出具30几万房款的收据,但是在复印件上说明了此收据只为过户用,具体付款流程参照原先的合同。请问这种说明是否有法律依据。因为买方即不办理取消交易,又不打算买房子,只能这样托着,请问如果去法院起诉,是否需要他们确定不买的书面证明才能起诉?这样是否可胜诉
2026年09月25日 01:32
有1个网友回答
网友(1):

那可以找律师嘛...也可以同他再商量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