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医院的医师证明,你就不用怕单位跟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去所辖的劳动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载。可以请求单位赔偿。
《企业职工工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医疗期。具体几个月要看情况。字数不够,你追加提问吧。
如果你确实经医院出具证明,证明你非得修养三个月,那么用人单位是不能在你生病期间解雇你的,这个劳保法有明文规定,不过6个月过后,就不好说了。
不可以,工伤期间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劳动局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