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在我出生时和爷爷分的家,后来我们家翻盖的房子,由于当时没有考虑很多,宅基地还是爷爷的名字,

现在,父母感情不和要离婚,请问这房子应该怎样分呢?有我妈一半吗?如果有的话,宅基地可以做变更吗?国家规定一个人只能有一块宅基地,我叔叔家的宅基地好像也是我爷爷的名字,如果我爷爷名下有多快儿宅基地,请问我家有权分的其中一块儿吗?
2026年09月24日 03:37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法院判决还是协议离婚?按婚姻法,你母亲有房产的一半。
2。宅基地问题,要看是否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你爷爷和你父亲分家的时候就可以申请变更土地。

网友(2):

其实这种问题也不是我的强项,不过据我所知,如果你爷爷没有立遗嘱,如何分配房产,那就继承权来分配你爷爷的财产,如果你奶奶还在的话,第一继承人就是她。如果不在的话,你爸爸和你叔叔就是房产的继承人,按照法律是可以继承房产的。
至于你妈如果和你爸离婚,就就属于财产分配的问题,就要他们两人达成共识怎么分配财产,法律上也没什么具体规定。
至于房产变更,只要有证明有继承权,就可以变更。
我的知道的就这么多,希望能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