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私营企业的探亲假必须执行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综上所述,私企不是必须执行。
问题二:为什么现在企业里没有了探亲假 只能现在国家是有法可依,但是执法不严,而且 *** 机关也没有做好监督.
问题三:私营企业职员能享受探亲假待遇吗 私营企业职员能享受探亲假待遇吗?探亲假,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它是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探亲假制度只适用于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对于一般私企职员则没有统一规定,有些地方则出台了地方法规规章加以明确,例如《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就将探亲假的适用范围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扩大到一般企业。因此是否能享受探亲假待遇要具体看当地的规定。
附:享受探亲假的条件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问题四:私企有国家条文规定探亲假吗? Q:哪些人可以享受探亲假?A:《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休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规定文件:国务院国发(1981)36 号;财政部财字(1981)第113 号;沪劳(1981)资字第4693 号;市劳动局有关解答;沪劳综发(1995)5 9 号 []
问题五:劳动法探亲假是否适用于民营企业 您好,探亲假是不适用民营企业的,而是专为国营企业职工而设。
【探亲假,员工必须享受吗?】答: 不一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法定权利享受。除此之外的外资企业、民营企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劳动者不当然适用。但如单位规章制度或双方合同约定职工享受探亲假,单位必须按规定或约定保障员工权利。
问题六:每个公司都有探亲假吗?到底怎么算了? 国家规定每年15天带薪探亲假,如果单位奖金多的大多都不休了,因为奖金没有的。是一笔大开支。希望对您有帮助。
问题七:国家规定公司对外地人要有探亲假吗?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4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场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问题八:公司取消员工探亲假是否违反国家规定呢? 公司违法的多着呢,哪有真实去执行的, *** 也没有人监督严查,劳动者依然处于严重压迫受剥削地位,说白了还不如资本主义。
问题九:一般的企业对探亲假有什么规定?求解答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第四条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间: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第五条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六条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七条 各省、直辖市人民 *** 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备案。
自治区可以根据本规定的精神制定探亲规定,报国务院批准执行。
第八条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