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本市重残无业人员、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410元。 本市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90元。 2.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 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二级的残疾人和三级智力、三级精神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法律依据】
《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一)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