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笼捕鱼违法吗处罚最高罚多少

2026年09月26日 09:27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法律分析:违法。最高罚一万元以下。地笼网是一种隐蔽捕鱼工具,俗称绝户网,不管鱼的大小,一旦游进网笼里就游不出来,由于地笼网目过小,不利于渔业资源的保护,对水域的生态系统破坏很大,所以列为禁用渔具。地笼在多地的渔业管理条例中都已被列为禁用渔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捞标准,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网友(2):

地笼捕鱼可以判刑。
法律依据如下:
刑法
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相关案例
近日,泾县法院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王某管制三个月,并没收扣押在案的3条地笼网。

案情回顾

检察机关指控,2021年7月19日17时许,被告人王某在青弋江泾县黄村镇安吴村样三组水域内投放3条地笼网用于捕捞水产品。

次日5时许,王某在上述“地笼”投放地点收获约2斤鲫鱼,并将渔获物带回家中食用。同年7月21日17时许,王某再次在相同水域投放该3条地笼网时,被泾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当场抓获,查获3条地笼网。

经认定,王某使用的捕捞工具属于禁用渔具。案发后,公安机关对涉案工具地笼网3条予以扣押。
8月17日,侦查人员依法传唤被告人王某至泾县公安局,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理,故作出上述判决。